常見問題
- 1 收到分署的公文(例如傳繳通知書或執行命令等),應如何辨別真偽?
- 2 積欠金額超過多少錢才會被分署限制出境?那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限制出境?
- 3 如果是老農年金、老人年金、身障津貼等被扣押時,應如何處理?
- 4 員工受行政執行分署扣押薪資時,公司可否不理?
- 5 分署是在做什麼的?你們的業務是什麼?
- 6 如果帳戶是身心障礙補助款(或其他社會救助款),可以執行嗎?
- 7 「執行必要費用」是什麼?
- 8 該如何識別執行人員之身分?
- 9 接到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10 什麼是「移送機關」?
- 11 機車早就報廢(遺失)了,為何還會收到分署的繳款通知書?有無解決辦法?
- 12 什麼是「行政執行」?
- 13 股份有限公司均有董事長擔任法定代理人,為何仍會通知董事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
- 14 車輛已報廢(或被偷),為什麼還要繳稅?還會收到分署的欠繳牌照稅傳繳通知書?
- 15 若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16 未收到分署通知,帳戶就被扣押凍結,分署可以在不先通知我的情形下扣押嗎?
- 17 收到分署通知我有欠稅,通知書上記載案號是103年度牌稅執字,可是我已經繳交103年度的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會被執行?
- 18 若有欠稅可否由義務人指定自某金融機構帳號扣款?
- 19 如果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有不服時,應如何救濟?
- 20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21 某甲欠稅,稅捐單位是否可以申請直接從某甲所投資之企業社開戶之銀行存款中扣款扺繳欠稅?若該企業社為合夥組織時,是否可以申請扣款?
- 22 義務人對於稅捐機關開立稅單之原因或課稅金額不服,認為欠稅不應移送執行,應如何尋求救濟?
- 23 公司收到分署對員工扣薪執行命令,但公文上沒寫怎麼解交薪資?
- 24 我只欠汽燃費300元,為何分署扣押本人存款時,額外多扣好幾百元?
- 25 未曾收到稅(罰)單,為何就被直接移送分署執行?
- 26 扣薪命令怎麼扣?「應領薪資」包括那些?「適當之生活費」是多少?
- 27 收到分署通知我到分署報告,但當日有事情無法到場,該如何處理?
- 28 現在公司負責人已不是我了,為何仍要我報告財產狀況?
- 29 稅捐機關已對我解除限制出境,為何分署仍未解除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