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眾進入本分署網站點選『民意信箱』,反應問題或意見內容。
2.本分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民意信箱內民眾信件,並依照公文收件流程,列印信件送請分署 長核閱後,再登記簿冊送收發室循收文(狀)掛號登錄於本分署公文系統。
3.依據信件問題,意見內容,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
4.業務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陳請分署長核判,將辦理情形七日內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
前往民意信箱
前往民意信箱受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