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收到分署的公文(例如傳繳通知書或執行命令等),應如何辨別真偽?
- 2 積欠金額超過多少錢才會被分署限制出境?那要如何辦理才能解除限制出境?
- 3 接到分署的傳繳通知書時,應如何處理?
- 4 如果是老農年金、老人年金、身障津貼等被扣押時,應如何處理?
- 5 員工受行政執行分署扣押薪資時,公司可否不理?
- 6 分署是在做什麼的?你們的業務是什麼?
- 7 分署發函銀行扣押存款或發函雇主單位扣押薪資三分之一,此時如個人有意全部繳清或辦理分期時,如何處理?
- 8 如果帳戶是身心障礙補助款(或其他社會救助款),可以執行嗎?
- 9 何類案件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案款?應注意事項為何?
- 10 「執行必要費用」是什麼?
- 11 分署傳繳通知書上之應納金額,如果無法一次繳納時,有無其他處理方式?應如何辦理?
- 12 該如何識別執行人員之身分?
- 13 接到分署的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14 什麼是「移送機關」?
- 15 收到傳繳通知書,因沒有時間親自到分署繳納,該怎麼辦?
- 16 機車早就報廢(遺失)了,為何還會收到分署的繳款通知書?有無解決辦法?
- 17 什麼是「行政執行」?
- 18 申請分期繳納需不需要本人親自辦理?
- 19 股份有限公司均有董事長擔任法定代理人,為何仍會通知董事到分署報告財產狀況?
- 20 未成年之十四歲兒子幫我收公文卻沒有轉交給我,送達是否合法?
- 21 車輛已報廢(或被偷),為什麼還要繳稅?還會收到分署的欠繳牌照稅傳繳通知書?
- 22 若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款或罰鍰有疑義時,應如何處理?
- 23 未收到分署通知,帳戶就被扣押凍結,分署可以在不先通知我的情形下扣押嗎?
- 24 均是自費看病,從來沒有使用健保卡看病,為何仍要繳健保費?
- 25 戶籍地在高雄,但常年在外地工作,對我戶籍地寄送文書算合法送達?為何無法寄到我現居住址?
- 26 收到分署通知我有欠稅,通知書上記載案號是103年度牌稅執字,可是我已經繳交103年度的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會被執行?
- 27 若有欠稅可否由義務人指定自某金融機構帳號扣款?
- 28 向法院標購房屋後,經常收到分署寄來之公文書,受送達人係前屋主,該公文書應如何處置?
- 29 分署既然可查知義務人開戶之金融機構帳戶,為何無法直接寄到義務人現居地址與其聯絡?
- 30 土地被法院查封後又被分署查封,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