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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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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分署通知,帳戶就被扣押凍結,分署可以在不先通知我的情形下扣押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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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強制執行的原因,係因各主管機關通知民眾繳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但民眾卻逾期仍不履行,遂依法移送強制執行。由於執行名義業已合法成立,為避免脫產,基於「迅速性」與「秘密性」之要求,執行機關依法毋庸在強制執行前通知義務人。故行政執行法第14條規定:「行政執行處為辦理執行事件,『得』通知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金額、報告財產狀況或為其他必要之陳述。」個案是否通知,執行分署是有裁量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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