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31 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後續程序應如何辦理?如果未按期繳納時,法律效果為何?
- 32 義務人房屋如經查封拍賣,仍須自行負擔繳納自查封時起到拍出前的相關稅款。
- 33 如果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有不服時,應如何救濟?
- 34 信件由大樓管理員幫我簽收,算合法送達嗎?
- 35 有想投標分署的不動產,要去哪裡拿投標單?
- 36 不知有欠稅,係從事臨時性工作,收入不多,可能被虛報,不知要從何查起?
- 37 對於通知書上所載之應納稅額或罰鍰等費用,已對移送機關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時,分署是否應停止執行?
- 38 某甲欠稅,稅捐單位是否可以申請直接從某甲所投資之企業社開戶之銀行存款中扣款扺繳欠稅?若該企業社為合夥組織時,是否可以申請扣款?
- 39 義務人對於稅捐機關開立稅單之原因或課稅金額不服,認為欠稅不應移送執行,應如何尋求救濟?
- 40 公司收到分署對員工扣薪執行命令,但公文上沒寫怎麼解交薪資?
- 41 可以使用「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如Apple Pay)繳納所催收之款項嗎?
- 42 什麼是「123聯合拍賣」?
- 43 民眾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期間,應如何提供檢舉線索?有無檢舉獎金?
- 44 想投標分署的不動產或參與動產的拍賣,是否有提供相關的教學?
- 45 如何得知分署的拍賣訊息?
- 46 執行機關拍賣動產或不動產,任何人都可以去買嗎?
- 47 繳款收據除了傳真或郵寄到分署外,有無其他更便利的方式可以通知分署?
- 48 我只欠汽燃費300元,為何分署扣押本人存款時,額外多扣好幾百元?
- 49 因平常要上班,分署於其他時間有無提供服務?
- 50 如果想投標分署的不動產,但因故無法到現場投標,有無提供其他便利的投標方式?
- 51 未曾收到稅(罰)單,為何就被直接移送分署執行?
- 52 分署可以減免稅款、罰鍰、費用或其他應納金額嗎?
- 53 收到分署繳款通知,但是該筆款項早已繳納,該如何處理?
- 54 沒欠稅,只是共有人,為何拍賣我的不動產?
- 55 目前分署除了「線上回傳繳款收據」的服務外,還有提供其他便利的線上服務嗎?
- 56 扣薪命令怎麼扣?「應領薪資」包括那些?「適當之生活費」是多少?
- 57 收到分署通知我到分署報告,但當日有事情無法到場,該如何處理?
- 58 現在公司負責人已不是我了,為何仍要我報告財產狀況?
- 59 稅捐機關已對我解除限制出境,為何分署仍未解除限制出境?
- 60 關於分署拍賣的不動產,除了網站公告的照片外,還有沒有提供其他觀看現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