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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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防疫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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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成立」政策說明資料(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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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臺灣科研火箭研發成果」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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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111年8月1日至15日於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策辦「向光而生─臺灣人權攝影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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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臺灣運動×科技行動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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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1年度第2次臨時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一、錄取人員名單如下,共1人。 009 李○芳 正取 二、備取人員名單如下,共2人。 013陳○萱 016林○嫺 三、有關上開臨時人員(行政助理)備取人員,依本分署辦理111年度第二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第壹拾壹點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遇有缺額視機關需求擇優遴補。備取人員於111年10月31日前未獲遞補通知者,備取資格失效,未盡事宜依本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請於111年8月1日(星期一)上午08時30分,攜到以下列文件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辦理報到: (一)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二)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 (三)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辦理薪轉帳作業) (四)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五、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逾展延期限仍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前至本分署秘書室提交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報到,獲機關同意方可展延。展延次數以一次為限,錄取人員展延期限至111年8月15日(星期一)止。 六、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辦理試用考核2次,考核成績未達80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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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整合優化全國高快速公路」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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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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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結合智趣王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2022年「FunPark創意說故事-數位繪本創作大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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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因應疫情新一波振興措施」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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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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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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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庄369幸福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客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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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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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推廣「綜合所得稅宅報稅抽大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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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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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強化科技造水布局」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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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舉辦「111年鼓勵繳納汽燃費抽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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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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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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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導民眾多加利用愛滋匿名篩檢服務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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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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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舉辦「讓交織的性別故事現身-性別平等作品徵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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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調整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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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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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愛滋病毒篩檢與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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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1年度第一次臨時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一、錄取人員名單如下,共2人。 015 王○予 正取 036 吳○柔 正取 二、備取人員名單如下,共5人。 001林○如 024謝○臻 049邱○華 060徐○偉 062林○靜 三、有關上開臨時人員(行政助理)備取人員,依本分署辦理111年度第一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第壹拾壹點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遇有缺額視機關需求擇優遴補。備取人員於111年5月31日前未獲遞補通知者,備取資格失效,未盡事宜依本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請依本分署通知報到期日,攜到以下列文件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辦理報到: 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 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辦理薪轉帳作業) 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其他經指定應繳驗之書表。 五、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逾展延期限仍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前至本分署秘書室提交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報到,獲機關同意方可展延。展延次數以一次為限,錄取人員展延期限至111年3月14日(星期一)止。 六、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辦理試用考核1次,考核成績未達80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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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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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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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再延長」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