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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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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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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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健康法」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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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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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礦業法》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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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臺灣2050淨零排放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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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疫後特別條例通過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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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吸納優質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內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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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112年度全民檔案大師徵求活動」
一、為便捷國家檔案應用,加速檔案內容判讀及優化檢索效率,檔案管理局建置「全民檔案大師共筆系統」,期導入網路公眾力量協作全文繕打及內容描述,深化國家檔案價值,特舉辦旨揭贈獎活動,鼓勵全民參與。二、活動網址:全民檔案大師共筆系統/活動訊息(https://cap.archives.gov.tw/Wi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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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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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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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2年度第一次臨時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一、美編兼行政助理: (一)錄取人員名單如下,共1人。 010 吳○慧 正取 (二)備取人員名單如下,共1人。 001 呂○筠 備取 二、有關上開臨時人員美編兼行政助理備取人員,依本分署辦理112年度第一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第壹拾壹點第七條規定,遇有缺額視機關需求擇優遴補。備取人員於112年05月31日前未獲遞補通知者,備取資格失效,未盡事宜依本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三、錄取人員請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08時30分,攜到以下列文件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辦理報到: 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 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辦理薪轉帳作業) 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警察局申請刑事紀錄資料證明。 四、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逾展延期限仍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前至本分署秘書室提交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報到,獲機關同意方可展延。展延次數以一次為限,錄取人員展延期限至112年3月15日(星期三)止。 五、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辦理試用考核2次,考核成績未達80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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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重大動物疫病防疫成果 」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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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2年度第一次臨時人員美編兼行政助理甄選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一、報名美編兼行政助理者,經送件資料資格審查合格,本分署擇優得參加「電腦暨口試測驗」之名單如下: 001呂○筠 002歐○庭 007陳○瑜 010吳○慧 011劉○梅 二、美編兼行政助理應試者參與「電腦暨口試測驗」日期、時間、順序及地點及備註如下: (一)測驗日期:112年02月07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02月07日上午08時50分前至本分署7樓報到(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7樓)。 (二)電腦測驗地點:本分署7樓大會議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7樓大會議室)。 (三)口試地點:本分署8樓小會議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8樓小會議室)。 (四)備註:電腦測驗應試者全體共同參加,電腦測驗結束後,依應考人編號進行口試。電腦測驗之應試時間為唱名點名人數確認完畢後,開始進行電腦測驗,請應考人準時於報到時間入場,若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不得入場應試,請考生注意。 (五)測驗項目: 臨時人員類別 測驗科目 備註 考試時間 美編兼行政助理 電腦測驗 (PowerPoint動態簡報製作、Photoshop海報製作、影帶編輯) 112年02月07日 上午09時0分至10時30分 口試 依本分署准考證號碼順序接續進行口試 112年02月07日 上午10時40分進行口試 三、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份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健保IC卡或護照,請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供查驗,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為應新冠肺炎疫情,應考人請一律自行攜帶並配戴口罩應試,未戴口罩不得入內應試,本分署不提供考生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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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政策說明資料(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防部、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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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臺灣工藝文化產業中長程計畫」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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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鑑定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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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電動機車及節能設備補助措施」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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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112年度第1次臨時人員(美編兼行政助理)甄選簡章暨相關事宜
一、徵才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二、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三、職 稱:行政助理 四、名額:正取1名(美編兼行政助理1名)、備取擇優取若干名。 五、性別:不拘 六、 工作地:82-高雄市 七、有效期間:112/01/10~112/01/30 八、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九、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事務性工作。 2.協助處理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就民眾所提簡易性或經常性問題,作初步回復。 3.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之行政事務) 4.協助整理所屬辦公處所及機關環境。 5.協助公文檔案遞送、搬移、上架歸檔事務。 6.美編兼行政助理另需辦理政策文宣製作及影片製作。 7.其他機關長官交辦事項。 十、工作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十一、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星期六日周休休息。 十二、僱用期間:不定期臨時人員錄取後自報到日起試用2個月,通過後每年簽約一次,期間一年。 十三、福利待遇:美編兼行政助理每月為29,200元,並提供勞、健保,不供膳、宿。 十四、甄試方式:如簡章規定。相關附件如公告附件。 十五、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112年01月30日止(以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分署1樓收發室最後收件時間(112年01月30日下午5時前)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2、報名方式及說明: 檢附文件: (1)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 (2)臨時人員甄選簡要自傳表(3)具結書。(4) 需完成「愛心義賣暨123聯合拍賣會」A4海報製作一張:美編兼行政助理需檢附(5)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6)學歷證明文件影本。(7)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報名時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 寄送地點:郵寄或遞送履歷表至本分署。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802205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收件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秘書室收)並註記:「報名參加美編暨行政助理類科甄選」。 3.備註:臨時人員錄取人員預定進用及服務期間規定: 美編兼行政助理1名:預定於112年3月1日前(星期三)報到進用完畢,惟如經查證有未符合應考資格(特定資格)者,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4.聯絡方式:(07)7152158 轉705謝先生。 (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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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022國際技能競賽成果」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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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署總機07-715-2158已完成搶修公告
本分署總機07-7152158已請廠商搶修完成,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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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11年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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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聞稿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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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1年度第三次臨時人員甄選錄取公告
一、定期行政助理: (一)錄取人員名單如下,共1人。 A01 朱○君 正取 (二)備取人員名單如下,共1人。 A02溫○淇 備取 二、美編兼行政助理:從缺。 三、有關上開臨時人員(定期行政助理)備取人員,依本分署辦理111年度第三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第壹拾壹點第七條規定,遇有缺額視機關需求擇優遴補。備取人員於112年03月31日前未獲遞補通知者,備取資格失效,未盡事宜依本次臨時人員甄選簡章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請於1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08時30分,攜到以下列文件至本分署7樓秘書室辦理報到: (一)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件(正本核對後發還) (二)最近半年內二吋正面半身相片1張 (三)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辦理薪轉帳作業) (四)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五、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或逾展延期限仍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因故未能按期報到者,應於公告指定之日期前至本分署秘書室提交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延報到,獲機關同意方可展延。展延次數以一次為限,錄取人員展延期限至112年2月15日(星期三)止。 六、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辦理試用考核2次,考核成績未達80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試用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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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提升方案」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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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教育部、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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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選任鑑定人參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辦理112年度各項鑑定估價業務事宜
本分署112年度選任鑑定人作業 鑑定人申請資格:經本分署轄區內地方法院評選列為法院得選任之鑑定人者,得向本分署申請。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原本分署111年選任之鑑定人,如有資格變更或無意願續行擔任本分署鑑定人時,請務必向本分署提出書面辦理,若無疑問,免再重新申請,本分署即納入112年度評選作業。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111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相關文件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www.ksy.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下載。 收件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秘書室陳先生收 07-7152158 分機: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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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吸引國際大廠來臺設立研發中心」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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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臺灣食品全球GO計畫」政策說明資料(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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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政策說明(政策溝通文宣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