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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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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回傳繳款證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12
  • 資料點閱次數:23717

*歡迎回傳您的超商/郵局/金融機構繳款收據,我們會有專人通知承辦股您已繳款及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
*收據回傳成功,最晚將於最近上班日翌日寄發電子郵件通知您。
*如回傳資料有問題,將有專人與您電話聯絡或以電子郵件通知補正,請保持電話暢通或收信。
*繳款收據請併同原執行命令一起上傳,俾利銷案。
*如您亟需立刻辦理執行命令撤銷事宜,亦可傳真分署承辦股並與執行命令上所載承辦人電話聯絡。
*如有收據回傳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7)7152158轉527。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後寄至「8888@mail.moj.gov.tw」
1.姓名:
2.義務人身分證字號或統編:
3.聯絡電話:
4.附件: 收據+執行命令 之照片。附件檔案大小限制為10MB,

上傳範例:(請參考下方相關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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