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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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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誰能申請檔案應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6
  • 資料點閱次數:6

問:誰能申請檔案應用?

答:(一)中華民國國民及依法在中華民國設有事務所、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 人之法人、團體。

     (二)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請求提供檔案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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