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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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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高雄分署新聞稿】守護道路安全 高雄執行分署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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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道路安全  高雄執行分署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案件

    為保障用路人的安全與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之「道安」目標,對於交通違規等案件,分署持續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手段,以展現政府堅定執法之態度,並確保道路交通之管理政策得以落實。

    義務人OO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多次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與總聯結重量、未依規定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與汽車裝載貨物行經設有地磅處所5公里內路段未依標誌指示過磅等違規事實,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罰累計高達新臺幣64萬餘元,拒未繳納,經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該公司負責人因收到分署繳款通知,遂來電洽商並表示依照公司目前營運狀況,扣除必要開銷與員工薪水後,實在無法一次繳清,執行同仁瞭解該情況後告知其應重視用路安全,為兼顧其公司及員工權益,始同意其申請分6期繳納。

    另義務人羅男因累欠所有車輛之使用牌照稅、ETC通行費、違規臨時停車等欠稅費與罰鍰,累計達239筆,共新臺幣25萬餘元均未繳納,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等機關移送 強制執行。經執行銀行存款後,仍不足清償,執行同仁遂發函查封羅男名下旗山區的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然其仍未積極面對,直到執行同仁偕同地政機關到場實施測量時,羅男始出現在場,表示希望能辦理分期,經執行同仁考量其目前經濟狀況,並告知其不動產仍需作為擔保,待繳清才能塗銷查封後,分署方同意該分期申請。

    高雄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其他用路人 的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案件,高雄分署均不論金額大小,持續深化執行,另對於違規慣犯,亦列為重點執行對象,以杜絕違規人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心態。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 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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