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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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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是否為詐騙?請看輕鬆區辨通知書與詐騙小撇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09
  • 資料點閱次數: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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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傳繳通知書是否為詐騙?輕鬆區辨通知書與詐騙小撇步(詳附件):

1、圖示為本分署的「繳款通知書」,係由於義務人違反規定而被移送機關處分,產生公法上的金錢給付義務,逾繳款期限而將債權交由本分署執行。

2、首先標題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通知書並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通知書下半部分左側載有書記官及其姓名、職名章,右側載有行政執行官及其姓名,聯絡方式載於表格中間部分之「應到處所」。

3、您可親至本分署繳款或是致電承辦人詢問繳款事宜,傳繳通知書背面亦載有繳納方式,若您的通知書上有繳款條碼,則可至全台各超商門市繳款,繳款完成後記得致電承辦人以利銷案。

4、能在超商刷條碼繳款,移送執行的行政機關須先跟超商簽約,經過測試才可以正式在超商繳款,每一份傳繳通知書上,僅顯示特定案件之繳款專屬條碼,只要在超商感應條碼時能刷過且所顯示金額無誤,即代表傳繳通知書是真的。

5、此外傳繳通知書所記載郵寄匯票之受款人應為「移送機關(公務機關)之名稱」;如收到傳繳通知書記載郵寄匯票之受款人要求填寫「私人姓名」,應該就是詐騙集團所偽造之傳繳通知書了。

6、詐騙集團手法防不勝防,但也別把真的誤當為假的不理會,反而延誤繳納期限,導致財產遭受強制執行,若有疑義時,可至本分署網頁查對或直接撥打104查號台確認總機電話是否正確,再行電洽本分署之股別與書記官查詢是否確有執行案件,以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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