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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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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分署的傳繳通知書時,應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2
  • 資料點閱次數:11634

收到各分署催繳通知書時,為避免未繳稅款部分衍生利息,健、勞保費衍生滯納金,請儘速向各分署繳納催繳金額,或持該通知單逕前往移送機關所在地繳納(地址請參閱通知書左下角),如尚有不明瞭可打電話(電話請參閱通知書左上角)至各分署與承辦之書記官聯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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